本报讯 (记者 孙海燕 通讯员 倪才远) “一辆白车撞了一辆黑车,逃了……”近日,区交管大队接到群众报警举报。称3月6日凌晨,其在途经某路段时,发现一辆白车与路边停放车辆发生碰撞,碰撞后白车未停车处置,反而迅速驶离现场。
警情就是命令,未来城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带队行动,迅速部署警力开展侦查工作,现场处置、轨迹排查、分头走访等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办案警员依托道路监控轨迹层层溯源,先锁定肇事车辆所在小区,随后循线排查至对应楼层。刚抵达电梯口,一股浓烈的酒气便弥漫开来,成为指向嫌疑人的无声线索。就在警员开展排查工作时,楼道内的细微动静让心虚忐忑的男子忍不住探头向外张望,恰好与警员目光相遇,这场逃逸戏码当场败露。
面对警方的依法调查,男子如实交代了全部违法事实。原来,该男子与女子当晚夜宵饮酒后,本已呼叫代驾准备回家,不料女子不慎填错目的地,在代驾驶离后,心存侥幸认为路途不远、夜深人少,擅自驾车上路,最终引发碰撞事故。事故发生后,二人为逃避法律责任,临时更换驾驶座位,由男子驾车驶离现场。
随后,二人被依法带回未来城中队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女子体内酒精含量为9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续抽血检测进一步确认,女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12mg/100ml,仍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男子血液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记者了解到,为有效防范化解春季道路交通突出风险隐患,重拳整治易致乱肇祸交通违法行为,自3月2日起至5月31日,浙江全省开展春季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公安机关迅速响应、立即行动,聚焦酒驾醉驾、客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等12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查处力度,以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交警部门特别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若同时存在肇事逃逸情节,处罚还将进一步加重,后续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广大驾驶人务必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底线,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让“平安回家”成为每一次出行的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