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朱克斐) 近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公安分局组成联合执法队,对曹娥江上虞段开展禁渔期首次联合执法巡航。本次行动采取“水上巡+空中查”的模式,借助无人机配合执法,全面检查禁渔水域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绍兴市禁渔期管理规定,钱塘江干流绍兴段及壶源江(壶源溪)、浦阳江、曹娥江、开化江绍兴段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其中,曹娥江四环大桥至城南大桥、上浦闸至指石山江段禁渔期延长至9月30日24时。绍兴市外荡水域禁渔时间为4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上虞区皂李湖、小越湖、驿亭东泊和西泊禁渔时间提前至3月15日0时实施,期间禁止捕捞鲫鱼、鲤鱼等自然产卵鱼类。
“此次检查重点主要是禁渔期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包括禁渔水域内的渔船入港、渔民上岸和渔网入库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下阶段将持续推进科技智慧渔政建设,在曹娥江、钱塘江等重点水域增设监控设备,常态化开展无人机巡查,加快构建“天上看、水上巡、网上管”的立体监管网络,实现对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同时,将联合公安、海事、市监等相关部门,持续推进“水上打、路上巡、市场查”联合执法行动。
执法部门呼吁,禁渔期间广大市民要自觉做到对天然水域野生鱼类“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市民不吃”,共同营造全社会爱渔护渔的良好氛围,携手守护我区水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