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副产氢产业协同示范项目(一期)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公告
日期:02-28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副产氢产业协同示范项目(一期)(氢气管道)总投资13718.04万元,选址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接园区内供氢企业和用氢企业,线路总长度31.4km,输气规模2.9×108m3/a。项目已在网站上进行了全本的公示,时间自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13日,链接为:http://www.ifengdeng.cn/index/news/info1/id/46.html,同时在企业准备了纸质稿用于查阅。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绍兴洁丰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洪涛联系电话:18758572383
公众若对本项目的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天(不含节假日)内,即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13日,与建设单位联系。
绍兴洁丰氢能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