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履约保证金(含工程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缴存退付管理,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68200259085XF),因昆明普尔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失联且经多方核查仍无法取得有效联系,导致该笔应付款项无法正常支付。经单位研究决定,现拟对下述应付款项予以核销。
核销应付款明细:
债务人: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
债权人:昆明普尔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款项性质:履约保证金
欠款金额(人民币):¥4419元(大写:肆仟肆佰壹拾玖圆整)
款项形成时间:2015年5月
无法支付原因:债权人失联,经多次查找、公告均未取得联系,无法完成支付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为异议期,若上述债权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知悉本公告,可在异议期内持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到我单位办理款项支付相关手续。逾期未主张权利的,我单位将按规定完成该笔应付款项的财务核销处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2201财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5-82896144/15314054980
联系人:王国军
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