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企业工序复杂、设备密集,且涉及易燃易爆物料、高温高压作业,是火灾高风险场所。为切实加强辖区工矿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上虞区消防救援局特此发布工矿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提示: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第一责任人,定期组织全员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会报警、会用器材、会扑救初火、会疏散逃生。
2.生产区域严禁违规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清理周边可燃物,配备监护人员和灭火器材。
3.强化电气安全管控,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定期检测维护电气设备及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破损部件。
4.配电室、危化品仓库等重点部位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规范储存使用危化品,厨房定期清理油烟管道,检查燃气设施。
5.足额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维护,确保完整好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设置障碍物或锁闭。
6.员工宿舍严禁违规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办公区域下班前做到人走电断、人走火灭。
7.企业应建立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建立隐患自查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措施,实现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