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绍兴市上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付爱龙请求辞去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报绍兴市上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