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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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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上虞日报

项目审批不再“跑迷宫”

日期: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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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1版:一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 陈黎超 通讯员 钟炳钟) “以前跑项目审批,手里拿着厚厚一叠文本、图纸和资料,不同环节、不同部门还得反复核对,生怕理解有偏差,有疏漏。现在好了,规划建设有了‘使用说明’,清清爽爽三张纸——一张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一张用地红线图+一张建设要求,从头用到尾,该建什么,建什么样,红线在哪儿,要跑哪个部门,一目了然,办事从以前的‘无头苍蝇’变成了现在的‘有的放矢’。”近日,上浦镇企业服务中心及配套服务项目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由衷点赞。他口中的“使用说明”,正是我区创新推出并在全省试点的“规划条件+建设要求”生成机制。

  过去,规划条件多以冗长文本和分散附图形式呈现,企业在办理项目审批时,还需在不同部门、不同阶段反复提交、核对,耗时费力。上虞区借势大胆破局,将规划条件呈现形式进行革新,采用“证书+附图+建设要求”的模式。证书清楚罗列了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关键数据;附图则集空间布局、退界要求、配套设施位置等管控要素于一体;建设要求清晰罗列了各个部门提出并负责监管的建设内容。

  “最大的优势在于‘一图一表,贯穿始终’。”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规划条件核定开始,到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直至最终的竣工规划核实,整个项目生命周期都可基于同一套“证书+附图”进行审批和监管。“对企业而言,拿到了明确的建设‘说明书’,预期更稳;对政府而言,审批和监督有了统一、刚性的依据,避免了各环节标准打架、前后理解不一致的管理内耗,整个管理链条更顺畅、更高效。”

  改革的核心在于清晰界定政府不同部门的管理职责。我区以“规划条件+建设要求”的形式统筹建设项目的整体要求,明确“规划条件”的主要管控内容为详细规划中的空间治理类内容,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监督实施。而“建设要求”的主要管控内容为非空间治理类内容及仅为单个项目配套建设的空间治理类配套设施,由提出要求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划清这条‘边界线’意义重大。”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相关负责人说,“方案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要求外,不得将‘建设要求’内容作为核发工程规划许可的前置条件。这实质上是为工程规划许可‘松绑’,避免了部门职责交叉和审批互为前置,加快了项目开工速度。”

  为确保规划严肃性与操作性,该机制强化了规划传导刚性。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项目,必须严格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生成规划条件;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项目,则严格依据村庄规划或经批准的规划落实方案生成,确保从总体规划到具体项目“一张蓝图”画到底。

  同时,机制借助数字化平台建立高效协同通道。记者在试运行的“浙地智管·绍兴”“规划条件”在线工具中看到,拟出让地块初步完成规划条件书后,点击“汇集建设条件”,可以同步征询水利、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建设要求。经汇集审核后,随土地出让文件一并公开,实现竞买人“一图尽览、一次知晓”。

  据了解,该项试点工作自今年6月正式启动以来,已有100余个项目享受此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