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钱佳莹) “特别感谢政府出资为老年人投保免费意外伤害保险,赔付速度快,大大缓解了我们家属的经济压力!”近日,任发明手持两面锦旗,向区民政局与人保财险绍兴市上虞支公司表达由衷感谢。
原来,任发明的77岁母亲通过两类老年人意外伤害险获赔共计10万元。其中政府统一投保的1份已完成理赔,2万元赔偿款于9月22日已到账;另外其母亲以每份23.8元,自费购买的4份意外险,8万元赔偿款也已赔付。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今年绍兴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之一,自8月1日起正式落地实施。政策范围内的老年人投保后意外身故、残疾最高赔付2万元,意外医疗费用最高赔付1万元(含住院津贴),此外还设有1200元猝死慰问金。
根据保险方案,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政府出资投保,覆盖上虞区户籍内60周岁(含)以上的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以及70周岁(含)以上户籍老年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即可自动获得保险保障;第二类为自费投保,包括本区户籍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第一类对象可追加购买),以及在本区居住、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60周岁(含)以上非户籍老年人。每位老人可累计购买上限为5份。
目前,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为1年。其中,政府统一购买的第一类政府保障对象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从2025年8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7月31日24时止;自费购买的按自行签订的保险协议规定期限计算。
据人保财险绍兴市上虞支公司理赔分中心主任陈峰介绍,为方便老年人办理相关事宜,切实减少老人跑腿次数和操作不便,公司在全区20个镇街设立服务专席,还安排工作人员挨家挨户上门宣传、协助办理投保、理赔事宜。
“截至目前,我区已有11.7万名老年人成功参保这份专属意外险。”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报案理赔情况看,累计接到报案183个,其中49个案件已完成赔付,理赔金额超23万元,其余案件正加紧收集资料,将在近期完成赔付。
“从政府统一‘托底’到个人自愿‘加码’,这份意外险不仅织密了老年群体的风险防护网,更传递着民生政策的温度。”人保财险绍兴市上虞支公司副总经理黄金超表示,公司将持续完善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助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