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袁晓阳 记者 赵晶晶) 9月19日上午,上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换届大会暨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会议听取上一届区消保委工作报告,审议通过《绍兴市上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章程(修订草案)》,选举产生由54人组成的新一届委员会,并选举产生区消保委领导机构。新一届委员会汇聚了来自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媒体、消费者代表等各领域的专家。
会议指出,近年来,区消保委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上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践行“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消费者”宗旨,依法履职,恪尽职守,担当作为,各方面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近三年全区各级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5000余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新一届上虞区消保委要高站位领悟消费维权工作新要求,高质量完成消费维权工作新任务,高标准打造消费维权工作新格局。要凝心聚力,全力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奋力谱写消费维权上虞新篇章。
会议要求,上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要以换届为新起点,把握大势,服务大局,发挥优势,精诚履职,大胆创新,打造亮点,不断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