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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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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上虞日报

政府买单!11.7万上虞老年人享专属保障

日期: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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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新闻·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 冯洁娜 通讯员 张波) “政府出资购买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我们感觉很安心。”近日,政府为特定人群投保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成了上虞老年人之间的热门话题。在我区,该意外伤害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支公司独家承保和经办,自8月1日起正式生效,覆盖全区11.7万名老年人。参保期间,老年人如发生意外伤害,可享受不同程度的赔偿,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意外伤害保障。

  根据保险方案,该意外伤害保险包含第一类政府保障对象和第二类非政府保障对象:第一类为政府出资投保,对象为本区户籍内60周岁(含)以上享受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和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第二类为自费投保,对象为本区户籍内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含第一类对象);不具有本区户籍,但在本区居住生活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年满60周岁(含)老年人,需自行购买或在政府购买1份的基础上追加购买多份保险的,累计购买上限为5份。

  “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风险较高,这份保险就是要帮家庭减轻经济负担。”区民政局老龄工作科负责人介绍,符合第一类政府保障对象条件的老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即可自动获得保险保障。

  目前,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其中,政府统一购买的第一类政府保障对象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从2025年8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7月31日24时止;自费购买的按自行签订的保险协议规定期限计算。

  购买该保险后,意外身故可获最高2万元/人/份的赔偿,意外残疾可获最高2万元/人/份的赔偿,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为1万元/人/份(含住院津贴6000元/人/份),突发急性病身故(猝死)慰问金为1200元/人/份。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体现了政府对老年群体的关爱,也为老年人构筑了一道坚实的安全防线。

  “考虑到老年人行动不便,我们把服务做到家门口。”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全区20个镇街设立理赔服务点,讲解政策、提供咨询,以帮助老人理解、开展理赔,大幅缩短理赔周期。保险公司特别强调,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其亲属应在第一时间拨打95518热线电话报案或者联系镇街专职联络员,并采取积极施救,减少伤亡,尽可能地保护老年人的生命安全。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其亲属需在24小时内报案,若延期报案,因报案延迟导致保险公司无法界定身故原因的,保险公司将做拒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