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淋玲 通讯员 孙朝跃) 8月7日,绍兴仲裁委员会上虞分会集中开庭审理5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保障程序公正且当事人充分表达权利的前提下,展现了仲裁高效便捷专业化解纠纷的优势特点,也体现了仲裁机构在服务市场主体、助力社会治理和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责任担当。
以其中一起案件为例,房东与租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租客因经营资金困难,无法继续正常开展相关业务,致使合同目的难以实现。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房东作为申请人,于今年6月3日依法向绍兴仲裁委员会上虞分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由租客承担违约责任。经审查,该案件符合仲裁受理条件,当日即予立案。
案件受理后,上虞分会工作人员迅速推进案件程序,在与当事人沟通过程中了解到,租客因资不抵债于6月25日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入破产程序后,债务人的财产由破产管理人接管,诉讼和仲裁程序由破产管理人代表行使。因此,本案破产管理人接管租客财产后由其代表租客参加仲裁活动。
这是一起典型的租赁合同纠纷中涉及破产法律程序的案例。不仅涉及租赁关系中双方权利义务的认定,也关系破产程序下债权人如何通过仲裁渠道有效维护自身利益的问题。为此,绍兴仲裁委员会上虞分会在审理过程中,依法及时通知破产管理人参与程序,确保案件的审理不因主体变化而延误,既体现了仲裁机制在处理经济纠纷中的高效反应能力,也切实保障了仲裁程序的连续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仲裁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社会各界认知度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选择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特别是在涉及建设工程、租赁、投融资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中,仲裁因其程序灵活、时效性强、保密性好等特点,正日益成为企业维权的重要途径。
绍兴仲裁委员会上虞分会自去年7月成立以来,始终秉持“仲裁为民、公正高效”的宗旨,积极为本地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仲裁服务。下一步,上虞分会将继续以优化仲裁服务质量为抓手,将“公正、高效、专业”体现在每一起仲裁案件之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办案效率,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仲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