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猎国家保护动物三男子被警方当场抓获
日期:06-18
本报讯 (记者 陈颖佳) “警察同志,山脚下有人打着头灯,手拿镊子在到处翻东翻西,好像在抓‘四脚蛇’,你们快来看看!”近日,上浦镇一村民在散步时,发现3名形迹可疑的人员。上浦派出所在接到警情后立马赶赴现场,3名想偷吃野味的“食客”被抓了现行。
经过询问,民警得知这3名“食客”是余姚人,他们深夜驱车跨市前来,就为了寻找这一美味,在短短2小时内,竟然抓到了89只北草蜥和1只石龙子。据悉,北草蜥和石龙子均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他们的行为属于非法狩猎,已涉嫌犯罪。“食用野生动物不仅涉嫌违法,还可能携带病毒和寄生虫。”办案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食用、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均属犯罪行为,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目前,3人因非法狩猎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年来,随着生态保护力度加大,警方对该类案件一直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公众应摒弃“野味滋补”的错误观念,自觉抵制非法抓捕和交易野生动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