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丰惠立成纱线厂:
我局于2025年2月27日受理张路仙(身份证号:53222619750903154X)工伤认定申请,并于2025年4月21日作出绍虞工决[2025]00916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张路仙2024年1月20日07时许,在搬袋装纱线时不慎从袋装纱线堆上摔下,造成腰椎骨折、头部损伤伤害属于工伤的决定。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认定工伤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公告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