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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上虞日报

猫头鹰幼崽“迫降”居民楼

日期: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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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新闻·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 孙海燕 叶圣一 通讯员 潘梦莎) “警察同志,我家窗外有两只‘小毛球’在扑腾,好像是猫头鹰幼崽!”5月22日15时30分,丰惠派出所接到群众焦急求助。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在居民楼窗外的防盗窗栏杆上,两只约20厘米长的毛茸茸幼鸟正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眼神中透着恐惧与无助。它们紧紧抓着栏杆,棕褐色的绒毛在微风中轻轻抖动,模样像极了“会动的毛绒玩具”。

  为了不吓到幼鸟,民警们放缓脚步,小心翼翼地靠近观察。经初步判断,这两只“小可爱”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属于猫头鹰的一种。由于幼鸟飞行能力弱,且在周边仔细搜寻后未见亲鸟踪迹,民警立即展开救助。“它们很敏感,动作必须轻缓。”带队民警一边叮嘱同事,一边戴上厚手套,慢慢靠近幼鸟,每一个动作轻柔而缓慢。两只瑟瑟发抖的领角鸮幼崽被小心翼翼地包裹住,临时安置在垫有软布的通风鞋盒中,放在阴凉安静处。与此同时,派出所紧急联系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寻求专业的救助支持。

  两小时后,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的工作人员赶到派出所。他们对两只领角鸮幼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确认幼鸟约3周龄,虽然受到了一些惊吓,但整体健康状况良好。目前,两只“小可爱”已被送往专业的野生动物救助机构照料,待它们具备独立生存能力后,再将它们放归自然。

  这样温暖的救助故事在丰惠派出所早已不是个例。近年来,丰惠派出所积极践行生态保护理念,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活动。他们走进社区、学校、乡村,向群众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提高大家的生态保护意识;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定期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当地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显著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在发现野生动物后会主动联系警方求助。据统计,截至目前,丰惠派出所已累计救助17只珍稀动物。

  正如一位参与此次救援的民警所说:“每一个生命都值得温柔以待,守护它们就是守护我们的未来。”这些可爱的野生动物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珍贵礼物,它们与人类共同构成了丰富多彩的生态系统。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落单、受伤的野生动物,不要随意触碰或擅自处理,以免对野生动物造成二次伤害。应尽快联系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科学的救助、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