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2025年度基层防汛防台抗旱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虞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现将上虞区2025年度基层防汛防台抗旱体系区、镇、村三级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领导调整后,新接任领导即为责任人。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