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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上虞日报

3月1日起,我区全面进入禁渔期

日期: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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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新闻·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 朱克斐) 2月28日上午,禁渔期开始前一天,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公安分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等相关部门,在曹娥江流域开展禁渔期前的联动执法巡查宣传、清理违规渔具等活动,努力实现“江上无渔船”“水里无网具”“市场无河鱼”,确保禁渔工作取得实效。

  执法船从城南湿地公园码头出发,沿江而上直至上浦闸流域,遇到正在江上合法捕捞的渔民,执法人员就会对其进行禁渔期宣传告知,以“普法+巡查+服务”的形式,织密禁渔防护网,推动禁渔政策深入人心。“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依据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春季是鱼类的繁殖期,为了更好地保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已经成为常态。

  据了解,今年的禁渔区域及时间具体为,钱塘江干流绍兴段及壶源江、浦阳江、曹娥江、开化江绍兴段,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其中,曹娥江四环大桥至城南大桥、上浦闸至指石山江段,禁渔时间延至9月30日24时。绍兴市外荡水域(指非封闭的荡漾、河道、抖河和淡浜等),禁渔时间为4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其中,上虞区皂李湖、小越湖、驿亭东泊和西泊,禁渔时间提前从3月15日0时起实施(禁止捕捞鲫鱼、鲤鱼等自然产卵鱼类)。期间,上述区域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渔业作业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联合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加大禁渔巡查力度,全面开展禁捕水域日常巡查行动,有针对性地进行日常检查和蹲点驻守,对重点河段、重点水域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突击检查,及时打击和查处违规垂钓、非法捕捞等行为。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提高群众的禁渔护渔意识,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群众守法意识,为守护水域生态资源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