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查 司机“花式吹气”近20次
上虞交警查获一名“二次酒驾”男子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倪参丹 特约通讯员 倪才远) 3月15日下午3时许,记者跟随上虞交警大队丰惠中队在百悬线丁宅乡庙湾桥路段,对过往的车辆进行酒精检测。
“这个时间段,往往是心存侥幸的酒驾司机放松警惕的时候。”执勤交警介绍,不巧,说着就遇到了一位抱着这种想法的酒驾司机。
在检查中,民警发现其车内有酒味,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快测棒对驾驶员进行检验。“我没喝酒……真的……我没骗你。”自知喝酒了的驾驶员十分心虚,前言不搭后语,“警官,这个仪器我不会用。”
“我给你演示一下,你用嘴巴含住吹气口,然后匀速往里面吹气,吹五秒钟,嘴巴含住,就可以了。”民警耐心地教着司机。这名男性驾驶人却耍起了“小聪明”,先后对着呼气式酒精快测棒假吹了近20次。最终在交警教育和引导下,他吹出了“真水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棒检测,该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我中饭时喝了一瓶啤酒,以为没事儿。警察同志,我下次再也不喝酒开车了。”面对检测结果,驾驶员后悔极了,同时他还自曝,这是自己第二次酒驾被查了。
按理说“吃一堑长一智”,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一错再错。事后,驾驶员已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而他将面临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和相应罚款的处罚。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喝酒开车不仅违法,更是置安全于不顾,一旦发生事故将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沉痛的灾难!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生命无价,禁止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