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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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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牵线,1400余株桂花树搬家

日期: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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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0002版:两江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徐帆通讯员赵佳宁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市人民法院获悉,在该院与佐村镇村干部的协同发力下,佐村镇一处山地里的1400余株桂花树已被有序移栽、装车运往新址。一起长期困扰当事人与村集体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圆满化解。

  据了解,这起纠纷源于土地租赁合同到期。此前,被执行人王贵生(化名)租赁村集体土地种植桂花树,租赁合同到期后,因未按约定移除苗木、归还土地,被村经济合作社起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贵生限期移除1400余株桂花树、返还涉案土地,并支付土地占用费3600元。

  判决生效后,王贵生虽缴清了土地占用费,却无力处置苗木。“我和老伴靠清运垃圾谋生,种桂花树本想补贴家用,没想到市场遇冷,白送都没人愿意出挖运费用。”王贵生说,苗木销路不畅,挖掘、运输成本高昂,令他一筹莫展。同时,村集体已将土地转租给新经营主体,若不能及时腾退,将面临违约风险,影响村庄发展规划。

  一边是群众生计难处,一边是集体利益保障,执行工作面临双重考验。“涉民生执行不能简单一执了之,要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案件承办人杜晓帆说,市人民法院摒弃“清苗弃置”的简单做法,确立“保苗木、减损失、化矛盾”工作思路,第一时间汇报研判,执行干警全员发力,线上线下转发推介、对接绿化资源,全力为桂花树寻找“新家”。

  市人民法院还启动府院联动机制,联合佐村镇政府、村干部协同攻坚。法院牵头对接买家、制定执行方案,镇政府统筹辖区资源,村里做好群众安抚沟通。因桂花树树龄偏小、反季移栽风险高,多方联系后仍无商家愿意接手。为破解僵局,市人民法院与镇村现场商议,由村里全额退还土地占用费,叠加前期售树款共计5000元,专项补贴挖掘运输费用,全程不让王贵生额外出钱。最终,一家苗木商承诺全盘接收苗木。

  随着最后一车桂花树顺利转运,涉案土地腾退交还村集体,新经营项目得以如期推进。积压许久的难题彻底解决,王贵生专程手写感谢信交至杜晓帆手中,并感激地说:“法院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我感受到了司法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