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在佐村镇的香溪村,同样涌动着大爱暖流。这个地处山区、民风淳朴的小村庄目前有14位村民先后成为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者,他们大多是年过六十的老人。
去年,在市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的见证下,马立光、王生阳两位老人签下了捐献志愿登记书,分别成为该村第十三、第十四位登记志愿者。谈及自己的决定,马立光感慨道:“以前我从来没想过这类事,这些年听了那些捐献的故事,心态慢慢变了,也明白了器官捐献的意义。”
马立光的转变,源于一段难忘的经历。2022年,她的丈夫王生阳因脑外伤落下二级残疾,大小便失禁、丧失语言能力。那段时间,她陪丈夫在医院治疗了4个月,身心俱疲。困境中,同村的厉兴阳常去医院看望,社会上许多陌生人也伸出援手。回村后,村干部为马立光安排了村里的保洁工作,让她既能照顾丈夫,又能有一份稳定收入。“我们得到了太多帮助,我也想为社会做点贡献。”马立光说。
马立光口中的厉兴阳,是香溪村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的主要推动者。早在2017年,他就登记成为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者。“我是在献血时了解到器官捐献的,后来听在医院工作的表妹说,他们大学解剖课上的‘大体老师’,多是志愿者捐赠的,而目前这类捐赠缺口很大,满足不了医学教学需求。”厉兴阳的女儿也学医,在他看来,培养更多医生,提升医疗技术,最终受益的还是老百姓。
从那以后,他便主动宣传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和村里人聊天时总会讲解相关知识。起初,一些年长的老人听到后总是连连摆手:“把身上器官取走,那不是死无全尸吗?”厉兴阳一遍遍地解释:“要是人走了,器官还能在别人身上活着,也是一种生命接力。”但很长一段时间里,老人们还是难以接受,在他们的传统观念里,生要热闹、死要体面,人要完整地来,也要完整地走。
不过,也有不少村民慢慢读懂了这份大爱的意义。2022年,厉兴阳的邻居和表哥在听说遗体器官捐献的意义后,签下了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登记书,他的妻子也加入其中,与他并肩传递大爱。
2024年12月,村民金茂根离世,村干部遵循其生前遗愿,第一时间联系市红十字会,将他的遗体捐给温州医科大学。金茂根老人独居无依,多年来,村民及村干部对他关怀备至。2024年上半年,金茂根找到厉兴阳,表示希望能登记捐献志愿书,用自己的绵薄之力回馈这片滋养他的土地。厉兴阳经历过太多不解、质疑甚至责骂,但那一刻,他觉得这一切都值得。
近几年,越来越多村民主动找到厉兴阳,表达登记意愿。村民王云阳就是其中之一,他说:“我拿了一辈子低保,国家没亏待我,走后把身上能用的器官捐出去,是件光荣伟大的事。”随着宣传的深入和身边榜样的影响,村民们对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的看法也在悄悄改变。“以前不能接受,现在我佩服他们的勇气与选择。”村民周忠仙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