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徐帆
本报讯“法官,这700元我还要得回来吗?”日前,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73岁曹大爷(化名)的求助电话,老人语气中满是无奈与焦急,希望法院能帮他追回肇事方冯某拖欠的鉴定费。
事情源于一起交通事故。不久前,曹大爷在过马路时被冯某驾驶的车辆撞倒,受伤住院。为了明确伤情、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老人自行垫付了700元司法鉴定费。案件审理阶段,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判决保险公司赔付曹大爷的医疗、误工等相关损失。而这笔自行垫付的鉴定费,因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依法判决由肇事方冯某承担。
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很快到账,但冯某迟迟未履行,这让手头本就不宽裕的曹大爷犯了难,无奈之下只能拨通法院执行局的电话求助。
“700元或许数额不大,却是老人的辛苦积蓄,更是司法判决必须兑现的庄严承诺,关乎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知。”执行干警杜晓帆接到求助后,一边耐心安抚曹大爷的情绪,一边迅速梳理卷宗、核实案情,秉持高效执结、为民解忧的原则,第一时间与冯某取得联系。
起初,冯某态度敷衍,认为法院不会为小额款项较真,以“手头紧”为由推诿扯皮。面对冯某的漠视,杜晓帆严肃释法,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强调法院执行工作不看标的大小,若持续拖欠,将依法采取冻结账户、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
慑于法律威严,冯某意识到法院“动真格”,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当天下午便将700元全额转账给曹大爷。“收到了,真的收到了,太感谢法院了!”款项到账后,曹大爷再次致电表达谢意。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把每一起民生小案都当作“心头事”,以高效执行、公正司法守护群众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