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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东阳日报

百业广场 面面俱到

日期: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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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0008版:点睛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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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市蕉由服饰有限公司遗失2023年3月31日由浙江欧亚电商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具的收据一张,票据号为5620387,声明作废。

  ▲东阳美好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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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市虎鹿镇人民政府

  限期拆除公告

  东阳虎鹿综执〔2026〕限拆公字第0002号

  关于王世良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案一案,经本机关立案调查,作出东阳虎鹿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105号《东阳市虎鹿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王世良在2025年9月26日前退还位于东阳市虎鹿镇溪口村西坞自然村非法占用的33.59平方米土地,恢复土地原状;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33.59平方米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和设施。王世良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和(2026)浙0783行审39号东阳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限王世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自行拆除位于东阳市虎鹿镇溪口村西坞自然村非法占用的33.59平方米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和设施,并退还非法占用的33.59平方米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如王世良在规定期限内不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对于强制拆除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东阳市虎鹿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东阳市虎鹿镇人民政府

  限期拆除公告

  东阳虎鹿综执〔2026〕限拆公字第0003号

  关于王维良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案一案,经本机关立案调查,作出东阳虎鹿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002号《东阳市虎鹿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王维良在2025年9月26日前退还位于东阳市虎鹿镇溪口村西坞自然村非法占用的35.13平方米土地,恢复土地原状;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35.13平方米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和设施。王维良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和(2026)浙0783行审38号东阳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限王维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自行拆除位于东阳市虎鹿镇溪口村西坞自然村在非法占用的35.13平方米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和设施,并退还非法占用的35.13平方米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如王维良在规定期限内不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对于强制拆除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东阳市虎鹿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东阳市虎鹿镇人民政府

  限期拆除公告

  东阳虎鹿综执〔2026〕限拆公字第0004号

  关于王晓良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案一案,经本机关立案调查,作出东阳虎鹿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104号《东阳市虎鹿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王晓良在2025年9月26日前退还位于东阳市虎鹿镇溪口村西坞自然村非法占用的32.08平方米土地,恢复土地原状;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32.08平方米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和设施。王晓良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和(2026)浙0783行审37号东阳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限王晓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自行拆除位于东阳市虎鹿镇溪口村西坞自然村非法占用的32.08平方米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和设施,并退还非法占用的32.08平方米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如王晓良在规定期限内不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对于强制拆除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东阳市虎鹿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