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3-27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东阳日报

购买剧本拍短剧却陷网文版权纠纷

日期:02-03
字号:
版面:第00002版:两江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徐帆通讯员蔡潇琳

  本报讯近日,市人民法院巧用“调解员+法官+行业协会”三维调处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微短剧版权侵权纠纷案,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这起纠纷的导火索,是一部在番茄小说平台连载的奇幻小说。海南某科技公司经作者授权,取得该小说的独家著作权。该小说凭借独特的“重生”设定与人物羁绊设计,吸引数十万读者追更。不久后,该公司发现,金华某影业公司制作的一部微短剧,未经授权便使用了小说的独创元素。该剧在抖音、哔哩哔哩、快手等平台上线后,通过付费点播、广告解锁等方式获利,总播放量突破1500万。

  面对起诉,金华某影业公司直呼“委屈”。“购买时无从查证剧本是否侵权,我们也是受害者。”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剧本系花费4万元从某工作室购得,创作及制作环节累计投入超30万元,最终却亏损17万余元。

  一边是维权心切的著作权人,一边是自称“血本无归”的制片方,案件陷入僵局。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王伟侃研判后认为,该案是微短剧行业版权纠纷的典型案例,单纯判决难以从根本上定分止争,更无法破解行业痛点。为此,市人民法院启动“三维调处”模式,邀请知识产权专家调解员、横店影视产业协会专家共同参与纠纷化解。

  调解现场,三方共同观看案涉短剧核心片段,展开“专家会诊”。专家从行业成本结构切入,明确被指侵权的“核心设定”是该剧的营销爆点和付费转化关键,商业价值突出。调解员参照类似案例,结合平台分账规则、流量转化率,给出市场损失参考区间。法官则适时释法,明确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性表达”,作品知名度不影响侵权认定,且专业制片方负有更高的版权审查义务,“不知情”不能免责。

  在专业解读与耐心调解下,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2万元,并在其抖音官方账号发布致歉声明。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秉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主动前移司法服务端口。针对微短剧行业版权纠纷多发态势,该院不仅向横店影视产业协会发送司法建议,还向多家企业发出版权保护提醒函,覆盖IP采购、剧本创作、发行运营全流程,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为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