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28人、起诉1884人。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恶势力犯罪13人。
严惩利用迷信活动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20人。
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02人,起诉“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820人。
移送上级检察院检察侦查成案线索1件3人。
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1人,促成赃款退缴225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