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表彰了新一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以及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等。东阳市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是城市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是衡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综合标准,也是一座城市最具竞争力的品牌。近年来,我市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提高城市软实力、市民幸福感的重要抓手。在城市建设上,从“群众视角”出发,推动解决创建问题300余个,实施1000余个“暖心补短”项目;开展“六整六提六补短”行动,在市容管理、环卫作业、交通秩序等影响群众生活品质方面持续发力。在服务提升上,围绕“安心”出行完善设施,新增停车泊位6.8万余个,设置集中充电桩1700余个;新建(改建)8个“口袋公园”;高标准打造407个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累计开展各类实践活动2万余场。在常态创建上,打造多级创建网格,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激发创建内生动力。
此外,虎鹿镇获评全国文明镇,湖溪镇镇西村、虎鹿镇蔡宅村获评全国文明村,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获评全国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