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东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日期:12-26
东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东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26年1月28日在城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任魁关于东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批准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3.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阳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东阳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审查市财政局关于东阳市202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东阳市2025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6年市级预算。
5.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志杰关于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院长冯少华关于东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王柏洪关于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补选东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9.补选东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10.补选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1.审议和票决2026年政府十大民生实事项目。
12.其他事项。
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