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胡媛通讯员蒋健励
本报讯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吴宁中队接到相关投诉,反映辖区内有人从高楼抛掷垃圾。执法队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置,依据《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执法队员在现场看到,地面散落着建筑垃圾废渣、纸箱、木板及塑料袋等杂物,周边灰尘弥漫。经查,涉事楼房正在装修,施工现场负责人为图省事,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直接从窗台抛下施工废料。执法队员当场固定相关证据,向当事人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责令其立即停工,清理现场,并规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鸡蛋、酒瓶、砖块等物品一旦从高空坠落,都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连日来,该局已查处多起高空抛物案件,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11月初,执法队员在巍山镇巡查时发现,居民孙某(化名)正在装修房屋屋顶,其房屋东侧三楼走廊不时有木头抛下,地面已堆积起大量拆卸下来的木头。执法队员当即上前制止,并依法查处孙某的违法行为。执法队员还在巍山镇健康路、工人路两处地点,制止了两起类似的高空抛物行为。
后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保持对高空抛物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同时不断加强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案例警示、普法讲解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养成文明生活习惯,从源头杜绝高空抛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