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郑晓鸣辞去东阳市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日期:10-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东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东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郑晓鸣因工作变动辞去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报东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由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报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金华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