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屋定制藏“猫腻” 调解纠纷挽损失
日期:07-30
□通讯员韦向亮胡明霞
本报讯日前,市消保委千祥分会成功调解一起全屋定制消费纠纷,为消费者丁先生挽回经济损失45万元,切实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据了解,去年8月起,丁先生与我市一家实木家具厂签订了3份全屋定制合同,共计45万余元,约定定制家具使用的木材为非洲柚木,但安装后丁先生发现该厂在未征得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更换了三楼的家具材料。丁先生认为该厂在提供全屋定制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要求解除合同,拆除三楼原材料不符合的家具,返还已付货款并按照合同价款的3倍予以赔偿。协商未果后,丁先生向千祥市场监管所投诉求助。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商家以及丁先生开展调解工作。商家表示丁先生在签订第三份订单后着急催货,无奈之下委托外地厂家完成该订单,并不清楚家具的原材料出现了问题。由于家具属于定制商品,并已生产安装完毕,无法更换或退还差价。工作人员指出商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寻找代加工制作时也应当确保对方使用的原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经调解,商家最终同意全额退还丁先生的定制货款,对于已安装的定制家具由丁先生自行处置。丁先生对这一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市消保委提醒:定制产品不得随意更换规格、材料材质等,如需更换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保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