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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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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网约车,“双证”缺一不可

日期: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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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张宇通讯员单佳慧

  本报讯昨日下午,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城南中队联合铁路站场中队,在杭温高铁横店站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专项执法行动时,查获一辆浙G号牌网约车,该车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属于非法营运。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必须‘车证’‘人证’齐全,缺一不可。”城南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车证”即《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如缺少该证,将对车辆所有人首次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第二次则处罚10000元;“人证”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如未取得,将对营运人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是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根据金华市统一部署,自5月23日起开展的系列行动之一,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市网约车合规率,促进网约车行业安全、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在横店站、横店旅游景区、客运站场、商场门口等人流密集场所部署执法力量,增加检查频次。由于横店站及旅游景区主要集中在南市街道、横店镇等地,执法队专门部署城南中队、横店中队、铁路站场中队在相关场所开展路面执法检查,其他中队则在各自辖区内同步推进检查工作。

  行动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根据程序,对相关车辆开展问询与检查,重点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向司乘人员开展普法教育,宣讲《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执法人员还引导群众选择合法合规的交通工具出行,自觉抵制“黑车”,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据统计,自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近300人次,检查重点场所160余次,核查网约车380余辆次,查处网约车违法违规案件17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