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向更“优”升级
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5件,立案监督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53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1件案件抗诉后获改判。加快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审结率达92%。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向相关执法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1件次,建议收监执行15人,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提请案件28件。
民事检察向更“强”迈进
办理民事检察案件85件,提请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份,经再审后改判26件。突出惩治虚假诉讼,提出监督意见19件,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强化民事执行和审判活动监督,7件案件获评全省优质案件,其中虚假仲裁领域专项促成法院对4件案件进行执行回转重新分配;涉股权监督专项督促冻结275万股银行股金用于后续执行,权利人将受偿超过1000万元。
行政检察向更“实”发力
聚焦土地违法查处等重点领域,稳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督促11个违法主体拆除或退还土地26亩,收缴罚款148万余元。扎实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督促纠正程序不当、“小过重罚”等问题2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立案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3人,建议行政机关对不起诉的183人给予行政处罚。
公益诉讼向更“好”求索
聚焦“4+11”法定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7件,95%的行政领域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诉前检察建议整改不到位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深入推进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双转化”工作,立案转化公益诉讼案件4件。深化公益诉讼府检联动,推动召开2次府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消火栓违法取水问题整治等一批示范引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