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淑君女士:
近期,我因言语不当给您带来了不便和伤害,在此我向您表示诚挚的歉意。经过东阳市人民法院的公正审理,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今后,我确保类似事件不会再发生。
徐炉君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