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东阳市吴宁街道通江路11号1幢1单元402室宗地,原房屋所有权人为东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后续通过公房买卖,将房屋转让给单位职工胡维孝,并经多次转让后,现房屋所有权人为胡列曙,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证号:东房权证吴宁字第264498号),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胡列曙向我局申请办理国有划拨改出让和转让手续,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审批科窗口。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