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推动东阳教育质量提升的决定
日期:10-3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动员全社会大力支持和全面推动东阳教育质量提升,积极回应群众对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热切期盼,作出如下决定。
一、切实增强提升教育质量的责任担当。教育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不断提升教育质量是教育发展的永恒主题。全市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立足本职,倾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特别是教育战线要承担起擦亮东阳“教育之乡”金名片的使命,聚焦教育质量提升,打造人人向往的东阳教育,真正让人民满意。
二、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激发教育活力。教育系统应当紧扣教育质量的提高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在传承好东阳“崇文重教”的优秀传统文化基础上,探索构建从学前教育到义务教育、高中段教育全覆盖的整体性办学质量提升体系,及时总结经验、全域推广。要对标教育质量监测,积极推进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改革;要加强优秀教学成果争创和推广,走出一条贴近群众需求的“轻负高效”的教学路子。
三、弘扬教育家精神,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质量提升,归根到底取决于教师队伍的高质量。教育部门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遏止违规有偿带生现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做学生全面发展的引路人,让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尊崇的职业。完善名校长、名优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培育机制,充分发挥在外东阳籍名师优势和市名优教师培育中心的作用,实现东阳教师队伍能力水平的全面提升。深入推进教师评价体系改革,建立以教学实绩、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等多维度评价机制,形成凭实际、论能力的科学评价体系。强化东阳奖教基金的激励功能,促进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人社部门应当会同教育部门,拓宽教师职业发展路径,加大优秀教师引进、培养力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东阳教育事业。
四、注重家国情怀的培养,增强学生的学习动力。学校应当着眼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在教育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营造良好的学风。家长要潜移默化,为培育孩子的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作出示范。
五、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市政府应当统筹推进《东阳市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的落实,既要保证规划刚性又要兼顾可持续发展。教育部门应深入实施集团化办学,推动城区带城区、强校带弱校、名校带新校,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应当立足本职协同推进规划的有效落实。各镇乡街道应当积极配合推进学校撤并,协助解决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等问题。
六、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凝聚教育共治合力。市政府应当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学校主体、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的教育共治共育格局。教育部门应当牵头加强家校社合作育人机制研究,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和力量,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教育公益事业,切实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社会各界应当重视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让尊师重教在东阳蔚然成风。
七、落实增强推动教育质量提升的组织保障。市政府应当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加强对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科学奖惩等推动教育质量提升的机制和政策措施。各部门单位应当及时有效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
八、加强对推动教育质量提升的工作监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综合运用定期听取汇报、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强化对本《决定》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切实推动东阳教育质量有效提升。
九、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