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徐帆通讯员曹希达
本报讯近日,南马镇一企业员工盛某某在厂房外墙气割管道时,产生的高温火花引燃了周围的可燃物,火势在一分钟内迅速扩大,所幸其他员工第一时间报警,消防部门扑救及时,火势并未蔓延到其他区域。
气割作业属于动火作业,不仅需要事先报批,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查,盛某某并未经过审批就进行动火作业,且电焊证已经过期,属于无证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盛某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一日的处罚。
南马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人员提醒,电焊、气割作业属于特种作业,须经过审批后操作。作业过程中,要把周围的可燃物移到安全地点,同时配备灭火器材并设置动火监护人,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做到不留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