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宇通讯员赵佳宁
本报讯“三年多了,我们总算拿到了钱,接下来的日子能好过些了。”近日,在市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内,几位老人在领取到法院先行救助的工资款后,高兴地说。
这几位老人都已年过七旬,家庭经济困难,常年靠打零工赚取生活费。2021年,他们先后受周某雇用,在某景区从事拔草作业,因未拿到报酬将周某告上法院。经结算,周某分别拖欠他们工资800元到1万余元不等。
法院宣判后,几位老人多次找到周某索要劳动报酬,但周某拒不支付,无奈之下他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3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开展财产查控,然而周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经数次线下走访,发现其已逃往外省躲避债务。执行法官虽然与周某取得联系,但其总是开出“下周还款”的空头支票,从未兑现。
看着几位老人一次次希望落空,执行法官决定依托“司法+慈善”救助机制,向“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关系修复专项基金”申请先行发放救助金,帮助老人缓解部分生活压力。经审批,救助金成功发放给了几位老人。
“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关系修复专项基金”于2023年7月由市人民法院、市慈善总会、市农商银行联合设立。相较于传统的司法救助,专项基金来源于社会,救助对象更加灵活,可以更好地解决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该专项基金自设立以来,累计发放救助金101.61万元,救助符合条件的涉案群众51人,成为助推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关系修复的特殊力量。
“专项基金发放完毕绝不意味着案件执行完毕。”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勤说,“相反,我们会继续集中力量、想方设法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尽快实现基金回流,帮助更多有需要的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