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韦敏航通讯员金垚垚
本报讯近日,市公证处办理了一起涉诉讼案件证据保全公证,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了重要证据。
在某代书遗嘱继承纠纷案件中,证人王某无法亲自到庭参加诉讼。为向王某核实遗嘱的自愿性、真实性,原告律师吴某、张某向市公证处提出了证人证言保全证据公证申请。市公证处公证人员仔细审查了律师提供的遗嘱、一审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厘清案件纠纷所在点。当日下午,在向王某释明证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及法律责任的前提下,见证律师吴某、张某向证人王某询问取证的全过程并同步录音录像,并详细制作《工作记录》。事后,市公证处对录音录像进行刻录,并以最快速度出具了公证书。
本次保全证据公证,在证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席庭审情况下,以公证形式解决了难题,助力亡者遗愿得以实现。今年以来,市公证处已办理20余件保全证据公证,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债权保障、诉讼维权等方面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