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黑龙江哈尔滨市道外区一栋高层小区突发爆炸并起火燃烧;4月11日,重庆武隆区都市广场一高层居民楼突发火灾;2月23日,江苏南京一居民楼因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火灾……近年来,全国多地高层建筑火灾已成为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
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都属于高层建筑。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介绍,与一般的多层民用建筑相比,高层建筑容纳人员更多、竖向疏散距离更长,发生火灾后,烟气通过楼梯间、管道井、玻璃幕墙缝隙等部位,以每秒3米至5米的速度,竖向迅速蔓延至整个建筑物。因此,高层建筑失火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我市城区高层建筑林立,消防安全工作任重道远。为消除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我市落实高层住宅“楼长制”、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等,建立建强200余个微型消防站,并结合老旧高层住宅改造工程,推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升高层建筑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近年来,市消防救援大队作为综合监管部门,通过“专家查隐患”方式,深入高层建筑开展“会诊式”检查,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今年截至上月底,已对全市187个高层住宅小区、50余幢公共高层建筑开展联合检查12次。同时每月督促相关部门及单位开展高层建筑灭火和应急疏散综合演练不少于两次;在重要时间节点,落实不放心高层建筑“单点防控”措施,督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楼长、经理人“死看死守”;对已安装的800套电梯轿厢阻止系统进行不定期检查,推动“技防”代替“人防”。
防患未然,高层建筑火灾预防尤为重要。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平时除落实外部检查、演练外,高层建筑居民应自觉做到不超负荷使用电器,定期检查家中电气线路有无老化、破损,可燃气体管道、胶管有否破损漏气;不占用、不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车不入室充电;不躺在床上、沙发上吸烟,不要在酒醉后吸烟,防止烟头引燃可燃物;有条件的要在家中常备常用的消防器材;严禁在高层建筑外墙违规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切勿在家中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
“大家要留意所居住楼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做到心中有数,避免火灾时不知所措。”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表示,万一所在高楼起火,大家可在确认楼道、楼梯间都没有烟气的情况下,迅速通过疏散通道楼梯往下逃生;如果楼道、楼梯间已经有烟气蔓延,千万不要采取“湿毛巾捂鼻逃生法”盲目逃生。因为浓烟条件下,湿毛巾并不能过滤一氧化碳等有毒烟气。这个时候正确的做法是“浓烟关门”,关门堵缝防烟,求救固守待援。在选择躲避位置时,尽量选择建筑外侧靠近主要街道、有窗户且没有防盗窗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