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27国道东阳白峰岭至李宅段
改建工程项目范围内坟墓迁移的公告
日期:03-28
为了确保527国道东阳白峰岭至李宅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决定对该工程建设范围内所有坟墓予以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移坟范围:527国道东阳白峰岭至李宅改建工程项目歌山段范围内的坟墓(原则上该区域范围迁入所属自然村公墓)。
二、上述范围内的坟墓迁移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前自行迁移完毕,对未能按期迁移的坟墓,一律作无主坟统一处理。
三、对按期迁移的坟墓,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阳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阳市歌山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