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气请牢记九“要”九“不要”
日期:01-29
闻到燃气臭味后,不要开灯或打火检查;要及时关闭阀门并开窗通风。
燃气灶一直点不着火,不要用打火机等明火继续点火;要迅速开窗通风,待燃气散尽后再尝试点火。
燃气管道上不要悬挂物品;要爱护燃气管道等设施。
燃气设备需要修理或更换时,不要擅自操作;要及时联系专业人员上门处理。
燃气胶管不要用到“天荒地老”;要到期更换、定期检查。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不要加热、倒放、横放、摇晃钢瓶;要让液化气钢瓶保持直立。
选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不要使用不合格、未经检验、违规翻新或来路不明的液化气钢瓶;要注意辨别“黑气瓶”。
液化气钢瓶起火时,不要让燃烧的瓶体倒地;阀门完好时,要先关阀。
使用燃气煲汤、做饭时,不要离开厨房;要保证有人照看。
(内容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