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韦敏航
本报讯近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发文公布了2023年度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名单,我市8个村(社区)成功入选,分别是湖溪镇南塘村、南江村、金宅村,千祥镇下东陈村,马宅镇屠梁村,东阳江镇天秀村,佐村镇上林口村,六石街道王村村。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把法治建设和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健全自治、法治、智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全国民主法治村(社区)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64个。
未来,我市将继续加大力度,推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并对已命名的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市乡村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