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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金华晚报

谨防“库存”消费陷阱

日期: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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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夏日消费旺季,摩托车换新、空调购置安装迎来高峰。不少市民选购商品时专注于砍价议价、比对款式价格,却常常忽略出厂日期这一关键细节。近期,市民吕先生就遭遇消费困扰,他提车后才发现新购的踏板摩托车为2024年底出厂的库存车辆,商家全程未主动告知,引发消费纠纷。此案并非个例,近期还有市民发现购买的空调是已经出厂两年的库存机,即便不影响基础使用,却暗藏质量隐患与贬值风险,损害了自己的消费知情权。

库存摩托车影响使用年限

据吕先生介绍,上个月,他在市区某车行购入一辆踏板摩托车,选车、购车流程顺利,商家承诺是全新现货。待他把上好牌的新车骑回家,仔细翻阅车辆说明书与合格证时,意外发现车辆生产日期为2024年底,距离购车时间间隔已经18个月,属于库存车辆。“我花新车的价格,买到存放许久的库存车,商家全程只字未提。”吕先生表示,摩托车看似全新无磨损,但长期静置存放,机油老化、橡胶部件硬化、电池亏电等隐性问题让人忧心,更让他在意的是厂家后期加装了新款无钥匙启动和尾箱,明显是刻意隐瞒老款车型。

记者从交管部门核实获悉: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普通两轮摩托车强制使用年限为13年。车辆出厂2年内完成上牌,报废时间从登记上牌日起算;一旦出厂超过2年才办理注册上牌,报废年限直接从车辆出厂日期开始计算,消费者实际能合法上路的年限会直接缩短。以这款2024年底出厂的摩托车为例,2026年底前上牌使用周期还是13年。但若库存满2年,会直接少2年合法使用时间,因此对这类库存车,商家多会降价促销。吕先生与商家协商索赔未果,目前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警惕商家隐瞒库存信息

随着高温天气来临,家用空调进入安装热潮。市民老张网购了一台空调,安装完工后查验机身编码、合格证,发现设备竟然是2年前出厂的库存机。不少商家以“样机折扣”“库存特惠”为噱头降价售卖,却不主动告知出厂时长,消费者误以为捡漏,实则购入积压已久的设备。空调虽无强制报废年限限制,但长期仓储存放,铜管易氧化、密封胶条易老化,后续易出现漏氟、制冷衰减、机身异响等问题,且家电整机质保多按出厂日期计算,库存机会变相缩短实际保修时长。

很多市民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家电、机动车只要未拆封使用,就等同于全新商品。业内人士濮江告诉记者,空调积压久易损耗密封配件;摩托车长期静置,会出现油液变质、轮胎皮带老化、蓄电池亏电等现象,不仅影响驾驶安全,库存超过两年还会压缩上路年限。

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律师毛长征说,商品出厂日期属于消费者知情权核心范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必须如实告知产品生产日期、库存状态、质保情况等关键信息,不得刻意隐瞒库存、积压等瑕疵。商家将长期库存的空调、摩托车当作全新现货售卖,且未提前明确告知、主动公示,属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涉嫌消费欺诈。消费者务必留存聊天记录、购销合同、付款凭证,若发现商家刻意隐瞒库存事实,可第一时间协商退换索赔;协商无果,拨打12315热线投诉,或通过行政调解、民事诉讼维权。

本报记者 方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