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康市人民法院对一跨省职业索赔犯罪团伙作出一审判决,黎某某、穆某某、杨某某3人因传授犯罪方法罪、诈骗罪获刑,为其借以“打假”之名恶意敛财的行为付出了法律代价。
此前,永康市市场监管局在处置多起异常投诉举报线索时,敏锐发现可疑情况:一伙人员打着“打假维权”的幌子,在网络平台传授恶意索赔手段,借机实施诈骗。该局第一时间固定相关证据,联动公安机关深挖彻查,成功打掉这一跨省职业索赔犯罪团伙。
经查,被告人黎某某先通过网购平台购买笔记本电脑,收货后虚构商品为假货的事实,利用平台“仅退款”规则非法占有商品。在多次作案得逞后,其将恶意索赔套路包装成所谓“打假教程”,通过微信、抖音等社交平台明码标价售卖,收费88元至4000元不等,同时兜售账号、商品链接,教唆他人集中针对商户恶意下单、批量投诉,构建起“教学—实操”一条龙的灰色犯罪链条。
永康当地一名网店经营者深受其害。陈某某、许某某(另案处理)在购买该团伙“打假教程”后,蓄意下单永康商户商品,以“商家虚假发货”为由向平台恶意索赔,骗取商户保证金3300元,间接造成商户经济损失超过3.5万元。该条线索,成为警方侦破上游整个犯罪团伙的关键突破口。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黎某某同时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穆某某、杨某某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各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涉案作案工具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本报记者 舒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