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2-17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金华晚报

去年的“蟹券”为何“被作废”

日期:11-03
字号:
版面:第06版:服务       上一篇    下一篇

日前,市民范先生向本报投诉称,去年朋友送他一张“蟹券”,因为当时已是12月份,券面没有标注有效期,他就想着来年再提货。最近他刮开“蟹券”密码准备填写地址去领大闸蟹,被告知该券已经过期,不能发货。他向商家苏州昆山源海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反映,商家要求他联系购买商解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消费者“据票力争”

接到投诉,记者向双方进行采访。记者看到,范先生的提供“蟹券”上没有标注有效期,但写着“提货期为官方开捕日至12月31日”。从常理来说,就是在螃蟹供应期内即可,错过了去年捕捞期今年还可以继续使用,可时隔一年,蟹商不给兑现了。范先生认为,蟹商做法不合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预付券没有标注“蟹券”到期日,说明企业的约定责任和义务没有结束,他有权要求兑现票券上显示的商品。经过记者协调,最后商家同意按票面规格补发螃蟹。

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毛长征律师认为,此类“蟹券”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由此引发的争议应当适用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相关规定。根据该《办法》有关规定,商家出售的不记名“蟹券”的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若该“蟹券”超过有效期尚未兑换或尚有余额的,商家应提供激活、更换等配套服务。违反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并通报。

警惕“低价团购”

记者在几家线上平台查询发现,可以兑换各种规格大闸蟹的“蟹券”数不胜数,价格也是参差不齐,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不少市民告诉记者,曾经在兑换“蟹券”后发现实物大闸蟹的品质较差。记者了解到,目前金华市面上回收“蟹券”的实体店较少,但是多数实体店都提供延期提货服务。如市区江南某螃蟹专卖店因为地址更换,消费者凭“蟹券”依旧可以提货,同时商家不允许退券。

大闸蟹口感最好的时候是10月中下旬至12月份,这个阶段也是大闸蟹批量上市的阶段,消费者应尽量在这个阶段完成提蟹,避免因拖延到最后出现无蟹可提的局面。

记者发现,在某互联网投诉平台上,关于“蟹券”的投诉就有几百条,投诉的关键词基本上都是缺斤少两、无法兑换等问题。有消费者投诉称,自己去年就被商家以没货的理由推到今年兑换,但是今年仍旧没有兑换成功。

消费者如何避免这些风险呢?市民在购买大闸蟹时,应尽量选择正规的专卖店购买,最好要看到实物,对网络上的“低价团购”更应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大部分消费者在购买礼品券时,往往最关注的是价格。其实,还应该仔细查看是否标注大闸蟹重量、数量、礼品券有效期以及提蟹方式、售后服务条款等信息。一般来说,信息标注得越详细,提蟹难出现的几率就越低。

本报记者 方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