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捡到大鸟 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日期:10-30
“警察同志,我捡到了一只鸟,可能是保护动物……”近日,市民龙先生拎着一个袋子,匆匆赶到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罗埠派出所。
值班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袋子里是一只疑似猫头鹰的鸟,体形较大,身上虽然没有明显伤口,却格外虚弱。
龙先生告诉民警,自己在上山捡拾板栗的途中发现了这只鸟,采完板栗原路返回时,发现这只鸟依然在原地未动。担心其受伤,龙先生第一时间想到向派出所求助。
考虑到这只鸟可能是保护动物,罗埠派出所民警随即联系了金华市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到场鉴定。经过细致检查和鉴定,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雕鸮。目前,工作人员已将这只雕鸮带回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专业照料,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再将其放归大自然。
本报记者 胡晨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