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挺身而出献爱心,政府就会给你撑腰!”记者昨从市文明办、市慈善总会获悉,《金华市“好人好报”奖励帮扶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出台——在金华“好人有好报”不是一句口号,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保障!
这份《办法》把“福利”精准赋予“身边好人”:当年度评出的“金华好人”、由金华推荐获评的“浙江好人”“中国好人”,全都在列。奖励标准直接明了,一次性发放不重复:新评上“中国好人”,直接奖励10000元;新评上“浙江好人”,奖励7000元;新评上“金华好人”,奖励5000元。
“以前觉得做好事是凭良心,如今政府给奖励,不光是钱的事,更是觉得这份善举被看见、被认可了!”“金华好人”江宝英感慨道。
除了物质奖励,《办法》最打动人的是“暖到心坎里”的帮扶——针对生活困难的好人群体,专门制定了分级帮扶措施,真正做到“急人所急”。
帮扶标准如下:因火灾、洪灾等自然灾害和交通事故等突发意外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10000元帮扶补助,助力其迅速走出困境,重建生活信心;本人或配偶患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根据当年度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医药费(扣除医保报销、工伤补助、工会补助、单位投保的各类保险理赔后)的不同金额给予相应帮扶。3万元(含)~5万元的,给予5000元帮扶补助;5万元(含)~10万元的,给予8000元帮扶补助;1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1万元帮扶补助,切实减轻患病家庭的经济负担。
同时,对于低保、低边及特困对象,给予6000元帮扶补助,体现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特别关爱;70周岁以上、伤残等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给予5000元帮扶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因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也可视情获得一定帮扶补助,确保帮扶工作无死角、全覆盖。
“出台该《办法》,核心是建立‘尊崇好人、关爱好人’的长效机制。”市文明办、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直言,不光是给奖励、给帮扶,更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全社会都看到“德者有得”——“当‘学习好人、礼敬好人、争做好人’变成新风尚,‘金华好人’‘德耀八婺’的品牌才更有分量,城市的文明温度才才能真正暖起来。”
本报记者 胡哲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