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到期的运动饮料每瓶只要1.2元,而市场正常售价6元,买这种饮料值得吗?”在电商平台上,近年来有不少商家专卖临期食品,价格看上去十分诱人。食品快到期还能吃吗?在保质期内食品就一定安全吗?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其中新增“保质期到期日”和“消费保存期”两项标准,记者就此采访了业内人士。
新标准鼓励标示“消费保存期”
国家新发布《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25)对食品标签标识进行了“升级”,主要变化有3项:一是将保质期调整为“保质期到期日”,市民可通过这项标注,直接了解食品什么时候到期,不用再通过生产日期结合保质期推算。二是规范了保质期标注格式。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清晰标示,信息展示更为直观。三是为减少食品浪费,新标准鼓励标示“消费保存期”。如果消费者购买食品后没有在保质期内吃完,可以选择在“消费保存期”内继续食用,前提是按照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来存放食品。市区柳湖花园的李明告诉记者,食品标签新增“保质期到期日”和“消费保存期”两项标准,可让消费者更直观清楚地掌握食品生产数据。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食安综合协调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食品设定保质期的意义是在于提醒销售方和消费者注意,在食品储存时间超过保质期之后,可能存在品质下降、劣变甚至腐败的风险,同时用来界定各方的食品安全责任。如果食品在设定的保质期限内食用而出现品质和安全问题,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需要为此承担责任。一旦过了保质期,则食品不能合法销售。
留意食品保存条件
一般来说,食品厂商设定的保质期都有一定富余量。特别是对货架期较长的食品来说,过了包装标注的“保质期”,却并未发生腐败变质,是一种常见情况,如果全部丢弃则会造成食品浪费,所以市面上就出现了专卖临期商品的商家,也体现了物尽其用的功能。金华市食药检验检测研究院韦何雯副院长告诉记者,过期食品是严禁销售的。对于临期食品需要消费者根据生活经验判断,若风味、颜色、口味等未发生变化,仍然可以安全食用。
比如某种罐头的保质期是两年,在家里放过期了两个月,外观看罐壳没有胀起来,打开之后闻一下没有异味,尝一口味道口感也没有变化,那就可以吃。家里买来的大米、小米、豆子等,放了一年多之后没有受潮、发霉、生虫,此时继续食用并没有安全风险,只是香气不如当年新产的粮食,口感价值有所下降。
很多市民知道食品要看保质期,却不注意保质条件。比如一种注明需要在2~6℃冷藏的巴氏奶产品,如果未按照冷藏条件存放,在室温下放一天甚至几小时也可能导致提前变质。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一定要留意食品包装上的保存条件,如“冷藏保存”“阴凉处存放”“避免受潮”等。此外经过杀菌、灭菌处理后密封的食品,其保质期标示仅能保证开封之前的储藏时间。在开封后食品接触了空气中的微生物,并不能继续在室温下长期保存。例如,番茄酱、黄豆酱、香菇酱等调味酱料的包装上,往往会有“开封后请冷藏保存”字样。
本报记者 方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