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耕地保护国之大者的使命担当,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10起自然资源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柯城区黄家街道某村经济合作社非法占地案
2017年开始,柯城区黄家街道某村经济合作社在未经依法审批情况下,擅自占用柯城区黄家街道某村572.69平方米农用地(园地)修建道路。2025年4月16日,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5年5月21日作出行政决定: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572.69平方米土地,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其他设施,罚款0.85万元。2025年6月11日,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
衢江区高家镇巫某某非法采矿和破坏耕地案
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1日期间,衢江区高家镇巫某某在未经依法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衢江区横路办事处上山溪西侧破坏耕地盗采砂石。2024年8月12日,衢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和测绘,确定涉案矿产资源价值1.3万元,破坏耕地面积122.83平方米。2024年9月3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恢复土地种植条件,罚没款13.69万元。2025年8月4日,衢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026年1月27日,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
衢江区上方镇郭某某、邓某某、黄某某、谢某某非法采矿案
2025年12月17日,衢江区上方镇郭某某、邓某某、黄某某、谢某某等人在未经依法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衢江区上方镇仙洞村山间矿洞开采矿产资源。2025年12月18日,衢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经调查和价值评估,确定涉案矿产资源价值0.1万元。2026年3月1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用于违法开采的工具,罚款0.8万元。2026年3月16日,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
龙游县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25年下半年,龙游县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依法审批情况下,擅自占用龙游县塔石镇罗山村土地1081平方米(其中果园305平方米、农村道路8平方米、设施农用地768平方米)建设仓库、门卫室、硬化地面、儿童滑梯等建(构)筑物。2026年2月27日,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6年4月3日作出处罚决定:退还非法占用的1081平方米土地,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建设的建(构)筑物和设施,罚款10.81万元。2026年4月13日,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
龙游县东华街道岩头村龚某某非法采矿案
2024年4月至2025年8月期间,龙游县东华街道岩头村龚某某在未经依法审批情况下,擅自在龙游县东华街道岩头村开采矿产资源。2025年9月8日,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测绘和价值评估,确定涉案矿产资源价值3.11万元。2026年4月10日作出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3.11万元,罚款0.28万元。2026年4月10日,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
江山市长台镇乾湖村饶某某非法采矿案
2024年12月初至12月底期间,江山市长台镇乾湖村饶某某在未经依法审批情况下,擅自在江山市塘源口乡白石村开采矿产资源。2025年4月21日,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测绘和价值评估,确定涉案矿产资源价值1.28万元。2025年8月11日作出处罚决定:责令饶某某停止开采行为,赔偿损失1.28万元,没收非法采出的矿产品。2026年5月20日,江山市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常山县天马街道天安村杨某某非法占地案
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期间,常山县天马街道天安村杨某某在未经依法审批情况下,擅自将位于常山县天马街道天安村云湖仙境二区的养鸭棚(设施农用地)改建为研学基地和办公室,占地面积3590.41平方米。2024年12月13日,常山县综合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5年3月7日作出处罚决定: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3.66万元。2025年6月5日,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
常山县辉埠镇童家村张某非法采矿案
2024年12月,常山县辉埠镇童家村张某在未经依法审批情况下,擅自在常山县金川街道十里山村开采矿产资源15车,违法所得0.3万元。2025年2月11日,常山县金川街道办事处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5年6月5日作出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0.3万元,没收采出的矿产品1162.14吨,罚款0.015万元。2025年8月15日,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
开化县大溪边乡余某某非法占地案
2024年8月至11月期间,开化县大溪边乡余某某在未经依法审批情况下,擅自占用开化县大溪边乡212平方米土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70平方米)建设通透式围墙和硬化庭院地面。2025年6月12日,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5年9月1日,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12平方米土地。2025年9月5日,余某某将非法占用土地退还村集体。
开化县苏庄镇苏庄村姜某某非法采矿案
2025年7月20日,开化县苏庄镇苏庄村姜某某在未经依法审批情况下,擅自在开化县苏庄镇茗富村洪村畈附近河道开采砂石资源1车。2025年7月23日,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责令将砂石料运回原河道采砂位置。因砂石料未使用或出售,无违法所得。2025年9月1日作出处罚决定:罚款2.1万元。2025年9月2日,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