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可通过下列方式报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信息:
一、租客和房东可通过“浙里办”App自主申报(租客需办理流动人口登记,房东需办理房屋出租登记)。
1、进入“浙里办”App,点击下方“立即登录”;
2、登录成功后,选择“身份户籍”;
3、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流动人口”中的“流动人口登记”或“房屋出租登记”,进入办理;或直接在第2步的主页搜索栏中,根据实际需求搜索“流动人口登记”或“房屋出租登记”,进入相应事项办理。
二、向居住房屋所在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报送。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转报出租人报送的信息;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转报出租人报送的信息。
三、直接到出租房所辖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服务管理机构的基层工作组织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