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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衢州日报

浙赣联动化解少年侵权纠纷

日期: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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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版:边际新势力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 毛慧娟 通讯员 单徐翔 聂菁) 近日,常山县人民法院红旗岗人民法庭依托浙赣边际跨域司法协作机制,成功一站式化解三起未成年人跨域盗窃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省际边际未成年人司法协同治理提供鲜活实践样本。

  2025年国庆假期,江西省上饶市两名未满16周岁的少年李某、钱某,跨省来到常山某小区,以“拉车门”方式盗窃财物。二人多次作案,先后盗取三名未上锁车辆车主现金3700余元、一瓶茅台酒和数包香烟等财物。案发后,公安机关结合涉案金额及两名当事人未成年人身份,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决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并要求限期退赔全部损失。

  案件事实清晰、责任明确,但两名少年的监护人始终未主动履行赔偿、管教义务。三名受害人维权无果,无奈将两名少年及其监护人一同诉至法院。

  常山地处浙赣两省交界,边际区域人员流动频繁,部分青少年法治意识薄弱,容易引发跨区域轻微违法案件。考虑到原被告分属浙江、江西两省,异地办案存在送达难、沟通难、调解难等问题,承办法官、红旗岗人民法庭庭长方程第一时间启动浙赣边际跨域司法协作机制,联动江西玉山属地法院、基层社区、司法所多方力量,同步开展当事人信息核查、家庭情况摸排等前置工作。

  为高效化解纠纷、精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办案团队专程赴江西上饶,在属地工作人员协同配合下完成文书送达,实地走访了解两名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日常监护情况,提前开展诉前法治劝导,为后续调解工作筑牢基础。“跨域联动打破地域壁垒,让文书送达更高效、当事人沟通更顺畅,大幅提升了边际纠纷化解质效。”方程说。

  案件调解阶段,两名少年的家长对监护责任存在认知偏差,情绪激动地辩称孩子年纪尚小,只是一时犯错,且已进行口头批评教育,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针对家长的监护误区,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明确“未成年”并非违法侵权的“免责金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需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得以孩子年幼为由推诿责任。

  法官同时温情劝导,两名少年跨省流窜作案,暴露出日常监护存在明显疏漏。未成年人处于价值观、人生观塑造的关键时期,若家长一味溺爱、放任过错、逃避责任,不仅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更会纵容孩子的侥幸心理,埋下更大的违法隐患,严重影响其未来成长发展。

  情理法兼具的劝导,让两名监护人彻底认清自身的监护失职,主动向三名受害人致歉。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名少年家长各承担一半赔偿责任,并当场赔付所有损失。

  衢州市常山县和上饶市玉山县两地地缘相近、人缘相亲,司法协作开展多年,从1988年衢饶两地成立人民调解协调委员会,开启跨域司法协作探索,到2015年基层法庭联动签约、2022年达成全方位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再到2025年落地跨域涉诉纠纷协同化解机制,两地司法协作持续从框架搭建走向精准落地、纵深推进。下一步,两地法院将持续完善跨域司法协同治理体系,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基层矛盾化解等重点领域,以精准司法服务护航边际区域平安建设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