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欢 通讯员 陈芝芬 孙燕 仇梦婕) 近期,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秋季新生入学报名工作启动,受入学报名刚需带动,房屋租赁备案业务量显著增长,办理量约为平日三倍。根据相关政策,城区户籍、学区内无自有住房家庭,报名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保障适龄儿童顺利入学,衢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迅速行动,全力提升办理效率,确保备案工作有序推进。
记者了解到,随着备案业务量激增,部分家长在办理过程中遭遇共性难题:不少家长因不了解备案所需具体材料,常因缺少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等关键材料多跑冤枉路;还有部分家长对线上、线下办理流程不熟悉,在填报信息、上传材料时出错,延误了办理进度。
为从源头解决上述问题,方便群众高效完成备案,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梳理并公布了衢州市区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办理范围、所需材料及办理渠道,助力群众“少跑腿、不跑空”。在办理范围上,衢州市区范围内城镇国有土地上的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厂房等房屋租赁,均纳入租赁合同备案管理。
——租赁当事人需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办理登记备案;若租赁合同发生变更、续租或终止,需按规定及时办理备案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确保备案信息与实际租赁情况一致。
——办理材料方面,需准备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双方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或其他合法出租权利证明;若租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企业,还需额外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申请表需加盖企业公章,产权人为企业的,产权证复印件也需加盖公章。
为提升办理便捷度,我市已开通“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模式,租赁当事人可灵活选择。线上办理无需跑腿,租赁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均可通过“浙里办”App搜索“房屋租赁情况登记备案”,选择“在线办理”,按提示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版《浙江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随时下载打印,其法律效力与纸质证明一致。提交申请后,可在“浙里办”App“我的”—“办事记录”中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及审核结果。
线下办理需租赁双方携带齐全相关材料,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现场办理,审核通过后可直接领取备案证明。
衢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关注备案业务办理情况,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完善办理流程,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体验,为适龄儿童入学保驾护航。